美佐治亞州法官對佳能專利侵權案作出判決
據外媒報道,一位美國佐治亞州的聯邦法官在佳能訴通用鼓粉盒制造商Color Imaging及General Plastic Industrial(GPI)的專利侵權案中作出了支持佳能向Color Imaging和GPI索取440萬美元(約合2,918.3萬元人民幣)損害賠償的判決。據了解,此前佳能指控上述兩家公司侵犯了其碳粉瓶的專利權。法官表示,法院陪審團在2017年6月對該案作出了裁決,并隨后“根據證據合理支持”上述兩家公司向佳能支付440萬美元的損害賠償金。
法官認為,佳能提供的證據表明上述兩家公司在了解了佳能的專利以及佳能控告他們的碳粉瓶產品構成專利侵權的情況下,依然繼續出售侵犯了佳能專利權的碳粉瓶。
據悉,2017年6月,美國一聯邦陪審團發現Color Imaging和GPI兩家公司“蓄意侵犯”了關于佳能碳粉瓶的一項專利(美國專利號:7,467,012),并判決這兩家公司賠償佳能450萬美元(約合2,986萬元人民幣)。
該陪審團于今年6月19日在美國喬治亞州北區亞特蘭大地方法院發布了判決書。 判決書要求General Plastic支付佳能370萬美元(約合2,455萬元人民幣)的賠償金,Color Imaging需支付73萬美元(約合484萬元人民幣)。
據了解,目前兩家公司認為陪審團要求其賠償的金額太高,超出了他們目前的收入范圍而要求陪審團重新作出裁決或再次進行審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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