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用耗材公司申請重審專利侵權案
繼向法院提出重審請求以獲得合理賠償后,近日,通用耗材企業:Color Imaging(以下簡稱CI)和General Plastic Industrial(以下簡稱GPI)又向法院提交了一份包含了多項請求的綜合法律備忘錄。
據再生時代收到的法律文件顯示,CI和GPI稱在該案中:
兩家公司不存在“直接侵權或故意侵權”;
間接侵權指控不符合專利法中的“允許維修”條款;
佳能提出的直接侵權指控違反了“專利權耗盡”原則及維修權利法案。
據悉,今年六月,法院判決CI和GPI兩家公司涉嫌“故意侵犯佳能第7,647,012號專利”的指控成立。判決結果為佳能獲得全部損害賠償。但是隨后佳能向法院提出請求,在法律允許的范圍內將賠償金額增加至原來的三倍。
此后CI與GPI向法院申請重新判決,聲稱法庭陪審團要求他們向佳能支付“超額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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