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能專利侵權案進入調解階段
近日,美國喬治亞州北部地區亞特蘭大市地方法院裁定佳能訴Color Imaging公司及General Plastic Industrial公司的專利侵權案進入調解階段。
佳能控訴兩名被告侵犯了其持有的7,647,012號美國專利,該專利為硒鼓盒,可插入復印機或打印機或從中移除,進行碳粉填充。
2011年9月15日,佳能公司提起訴訟,稱Color Imaging公司及Uninet公司“未經佳能公司允許,擅自制造、使用、進口、銷售且/或許諾銷售侵犯其專利發明的產品”。 早于2010年,佳能公司在涉及同一專利的另一起侵權案中勝訴,該案被告為Densigraphix公司,Copylite Products公司和Polek & Polek公司。
目前據再生時代獲悉,負責審理該案的Amy Totenberg法官已經指示佳能公司私下會見兩家被告公司,“進行私下調解并平攤調解費”。
經過審理,法官認為案件中的糾紛范圍已經在某種程度上縮小。在兩份共長達241頁的意見陳述書中,被告以大量理由提出了 “簡易判決”動議,就專利權用盡原則、默認許可原則和“產品修理”提出了抗辯意見。此外,被告認為佳能公司缺乏證據證明其直接或間接的專利侵權。佳能的部分異議及被告的部分抗辯陳述遭到了法官的否決。
Totenberg法官裁定,雙方的調解必須于2016年5月6號前得出結果,要求雙方必須在調解結束后5天內提交調解結論報告,闡明糾紛是否已經得到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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